做情感秘书已经快两年了,接触到的感情问题是形形色色,深知情感对每个人的重要。最近接触到一个这样的会员,她同我们介绍的交往对象感情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,自然也就住到了一起开始了同居生活,但毕竟两人没有结婚,同居之前的甜言蜜语被之后的柴米油盐等一些琐碎的小事所取代,两人由无休止的争吵开始了冷战,就为了同居生活应该谁给钱而闹得差点分手,女方觉得应该全部由男方付,男方却觉得这是他们共同的家,凭什么他一个人给了,应该共同负担。
接待完这位会员后,我曾经很多次问自己,到底谁该为同居生活买单呢?同居生活其实也就是开始了两个人的共同生活,能象婚后一样为了共同的家而支配两人的财产,所以我觉得同居了就应该由两个人共同为同居生活买单。
不知道这种问题有没有发生到你们身上呢?来帮忙我们这位会员出谋划策,到底谁为同居生活买单?同居了,生活该谁买单?
阅读数:14810 [2008-10-19 17:37:4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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